國務院下發通知,6月1日起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膠袋有償使用制度。 從今年6月1日起,市民到超市、商場、集貿市場購物時,將另外花錢買購物袋了。我國開始實行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下發《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膠購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

通知稱,塑膠購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中國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膠購物袋。塑膠購物袋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由於過量使用及回收處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嚴重的能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特別是超薄塑膠購物袋容易破損,大多被隨意丟棄,成為“白色污染”的主要來源。

禁用薄于0.025毫米的塑膠袋

《通知》要求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膠購物袋(簡稱超薄塑膠購物袋)。發改委要抓緊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將超薄塑膠購物袋列入淘汰類產品目錄。質檢總局要加快修訂塑膠購物袋國家標準,制訂醒目的合格塑膠購物袋產品標誌督促企業嚴格按國家標準組織生產。

賣場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

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商品零售場所必須對塑膠購物袋明碼標價,並在商品價外收取塑膠購物袋價款。旅客列車、客船、客車、飛機、車站、機場及旅遊景區等不得向旅客、遊客提供超薄塑膠購物袋(包裝袋)。

生產違規塑膠袋面臨停產

《通知》特別要求,對違規繼續生產超薄塑膠購物袋的,或不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膠購物袋產品標誌的,以及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依照《產品品質法》等法律法規,相應給予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記者樊英)

各方反應

超市:將盡可能制定合理價格

昨晚9時,記者就此事採訪了成都幾家超市負責人。家樂福超市中西區媒體經理黃蕾表示,家樂福一直注重環保行銷,並早于其他超市引進了環保購物袋,每個售價3元,普通塑膠袋採用的也是可降解材質。《通知》下發後,家樂福將及時在店內張貼公示,提醒市民儘量使用環保購物袋。

伊藤洋華堂廣報室許部長表示,如果國務院對塑膠購物袋的價格沒有規定,商場肯定只會收取成本費。

好又多超市負責人唐先生表示,將在近期內就有償提供購物袋的實施細節進行商定,制定合理的購物袋價格。

市民:只要不是太貴,收錢也無所謂

記者在紅星路步行街上的伊藤洋華堂發現,超市專設了一個環保購物袋通道,顧客只需花5元錢就可以購買到可重復使用的環保購物袋。不過據記者觀察,購買者寥寥。

“收不收錢無所謂。”剛買了一大袋食品的韓先生告訴記者,只要商家收取的塑膠購物袋費用合理,就可以接受,“總不可能一個袋子收1元錢哦。”

同樣是買了一袋食品的劉女士則表示不能接受為購物袋埋單。“我買了東西,塑膠袋的使用費應該是包含在商家利潤裡的,憑啥子還要我埋單?再說了,要控制白色污染,應該找合適的替代品,不能一味收錢了事。”

在接受記者採訪的消費者中,大部分市民還是很支援環保的,但說到要為購物袋埋單,多數人表示不太能接受。

環保專家:治理白色污染,光限塑膠袋還不夠

成都理工大學環境與土木工程學院黨總支副書記韓才義表示,有償使用塑膠購物袋,是政府推行環保、節約資源的一個舉措。至於將加大消費者負擔這一問題,他提示商家可採取優惠措施,鼓勵市民優先使用環保購物袋。

韓才義表示,推行環保,僅限令塑膠袋還不夠,政府應當完善公共設施建設,從本至末地治理白色污染,避免白色垃圾禁而不止。此外應加大環保宣傳力度,讓市民明白,環保比圖方便更重要。

文章轉貼自成都商報

PS: 連日來,從電視上不斷的看到此則有關限制塑膠袋之使用條文播放,我真心希望此條文能落實. 尤其是對於“ 禁用薄于0.025毫米的塑膠袋“此條,更是令我大力拍手叫好. 用0.0025 毫米,還是廢料制品的塑膠袋,ㄧ來完全沒有韌性,二來該塑膠袋不俱備清潔安全性,但市面上普遍用來裝東西,甚至直接接觸食品.

減少塑膠袋的使用,多利用超市製做的提袋來取代購物塑膠袋,這觀念也非常的好. 綠寶的華潤萬家超市早在九月或十月份,有讓顧客利用發票加ㄧ元來換取提袋.

使用塑膠袋要自付塑膠袋費用,這多少可以抑制和逐步教育消費者的環保觀.

期許能落實~

20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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